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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一条马路拖垮两行店铺 法学专家:商户因此受损可向政府索赔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5年8月8日07:51 大河报 杨振东 点击数:745

  核心提示

  近一段时间,随着郑州市文化路、政二街等道路管网设施维修,沿街商铺的生意跌入谷底,一些店铺甚至十天半个月无一位客人光顾。

  修路属于公共事业,本是造福群众的好事,但频繁修路加大了沿街商户的经营风险,有可能使沿街商户丧失投资信心。专家认为,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建设公共事业的同时,如何提高效率是对政府“民本”思想的最好考验。

  路段被封无人光顾一酒吧3个月损失10多万

  “一天没一个顾客的日子里,我们憋得简直要发疯。”提起修路的事,“圣诞树酒吧”的老板乔宏图无奈地摇了摇头,“干一天赔一天,3个月下来,我们损失了10多万元,又该找谁说理去?”

  乔宏图的“圣诞树酒吧”在政二街中段,8月5日中午,当记者来到这个店时,发现施工隔离带已移到了他们店前,向北的路已能通车。“前几天整个路段都封死了,车辆很难过来,店里几乎没人光顾。”

  路段封死、生意难做的日子是从今年5月1日开始的。4月28日,有人来到他们店里送来一份紧急通知,说政二街要进行雨污水(积水点)改造,时间从5月1日到6月21日。“一听说是修路,我就心里一沉。前几年我们任砦北街的店因为修路就损失了几万元,这次又轮到这个店了。”

  最先遇到的麻烦是人力排污。因为修路方通知说不让店里向下水道排污,他们不得不在厨房和卫生间分别放两个1米宽、半米高的大桶,将废水和潲水收集起来,满了就抬到不修路的相邻路段的下水道倒掉。“这样一天得跑好多次,弄得顾客看着很是纳闷。”后来随着路段被封,客人日渐稀少,不时有老顾客打来电话问开车怎么走,他们就一遍遍地说如何绕道,但真正有耐心绕道过来的人微乎其微。“有时候,一连几天不见一个人来,我们闲得心里发毛。这样的日子累计不下半个月。”一个史姓女店员说。

  到6月21日,预定竣工工期到了,但路面依然围着,没一点要撤出的意思。他们正纳闷着,6月25日,有人在路边的提示牌上加了张告示,说工期要后延到7月20日。“以后的日子更难熬了。”店员程晓锋说。

  到7月20日,路面围堵依然,他们急了,问工人,工人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能完工。一直到现在,他们也没能问清楚到底什么时候工程能完工。“我们近2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3个月下来亏损不下10万元。”

  沿街门面店生意冷清有商户欲向政府提出索赔

  “圣诞树酒吧”只是因修路影响生意的众多沿街门面店中的一个。记者采访了正在修路的政二街和文化路上的数十家门面店的老板,他们向记者大倒苦水。

  8月3日晚10时许,记者来到政二街环岛茶座,只见大厅里面除了3个服务员,只有寥寥几个顾客。“今晚不错,好歹有一桌。”店员小胡说,“茶座共有14个房间,满座能容七八十人,生意好时,一个房间要翻三四次台子。看看现在这样子,每天至少得赔上千元。”

  政二街南段的一家烩面馆,老板曹顺杰一脸哭相:“我的店去年10月份开业,苦干了半年多,生意刚有点起色就遇上修路,一修3个月,都赔死了。”由于生意不好,有三分之一的店员离开了烩面馆。

  政二街北段的一家小吃店,晚上7时许本应该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却只有3个食客。店员张小姐满面愁云:“刚开业5天,就遇上修路,干一天赔一天,要早知道这路要修,打死也不会在这里做生意。”

  8月4日中午12时许,文化路红旗路交叉口,某品牌店的店员李小姐边擦拭柜台上的灰尘边抱怨道:“以前只上班时擦一次就行了,如今一天得擦三四次——修路灰尘荡得太厉害了。”不光灰尘,更要命的是客人锐减。这个店是经营品牌百货的,顾客多是有车族,文化路一修,很多人嫌这里停车不便就不再来了。“回头客连原来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原先说是6月30日完工,后来又公示说7月30日,7月30日又不成,又改到8月15日。这8月15日马上就要到了,看样子还要往后推延。”

  还有一些店干脆关门歇业了事。政二街上,一家食府挂起了转让广告,一家吊锅饭店大门紧锁,神农宾馆、康源美食城挂出了“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招牌。“做生意,大都是租的房子,房租都是提前交过的,如果不是对生意特别没信心,谁愿意关门呢?这些店关门都是逼出来的呀。”记者遍访这些沿街门面店,没有一家不叫赔的。

  经济受损,店家们纷纷寻求弥补的办法。“先是找房东恳请减少房租,再就是给工商、税务部门说好话让减减工商费、少交点税,结果一件也没弄成。”政二街一家饭店的老板悻悻地说。

  “我翻看了《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其中要求,‘新建和翻建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掘动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掘动单位加收一至五倍掘动修复费’。可在郑州市,多少路五年之内一挖再挖!如果再这样拖延下去,我们店就要跟政府打官司,要求他们赔偿因工期超期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圣诞树酒吧”董事刘庭淼说。作为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博士,他说他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修路是为排水更畅步调不一导致各挖各沟

  “这次破路动工是为了改造地下雨污水管网,一并解决积水点的问题,一旦工程竣工,这些地方的排水就通畅了,没有积水对商家也是好事呀。”郑州市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部工程师翟少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这一工程郑州市政府于去年就启动了,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市内92处积水点。去年市内47处积水点已改造治理完毕,今年市政府要求剩余45处必须完工。“一下雨就淹,是市区不少地方的老问题了,我们把这些地方叫做‘积水点’。经过多年的观察统计,市里确定这92处积水点务必在这两年解决掉。这么大规模的地下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建国以来是第一次。”

  有投资2.3亿的大工程这样一个载体,破路挖沟行动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始了。“两三年前就挖过一次,这次又挖了起来,我们简直难以容忍。最难以容忍的是工程不按预定工程完工。”经三路上一家专卖店的老板说。

  “对于破路挖沟,这几年来是多了点,但都不是故意的,各有各的难处呀。”郑州市市政局一位官员说。一是挖沟的单位多。郑州地下管网共有七大系统,包括雨水、污水、供电、供热、通讯、天然气和给水消防等。其中除给水消防外,其余专业部门的工作都须通过挖沟来完成。而且单单一个系统往往会有许多家相对独立的挖沟者。比如通讯类就有电信、网通、移动、联通等。二是挖沟的原因多。比如“历史原因说”:郑州发展迅速,部分管线或陈旧或跟不上城市发展速度,需要更新改造;比如“规划设计滞后说”:郑州过去市政规划的前瞻性不够;还有“资金短缺说”和“协调不畅说”等。“作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我们也想一次挖沟解决所有的地下管网问题,但因为资金、计划等问题,各单位的步调很难一致,各挖各的沟就难以避免了。”

  “这次耗时两年的工程主要解决雨水、污水的问题,以后短期内会不会再次破路挖沟,影响沿街门店生意,谁会知道?”一知情人说,“尽管有规定,新建和翻建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但这么多需要挖沟才能实施的工程哪一个能耽误呢?所以只要给有关领导说好了、上级只要同意挖,又不少向政府交掘动修复费,照挖不误。老百姓就是想制止能有什么办法?”

  既然要破路挖沟,就必然要影响到沿街门店的生意和沿街群众的利益,为什么不能提前告知,以便商家尽可能早地考虑到这一层因素而合理地安排生意呢?在施工前,工程单位应该尽到怎样的告知义务呢?郑州市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部李连启拿出了两份市级报纸对记者说,在开工前几天,他们就通过这家媒体进行了公告。

  在这两份报纸上,记者看到由郑州市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部和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下发的公告,其中列举了工程名称、施工地点、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例如文化路某段路的开竣工日期分别是4月15日和6月20日,政二街是4月25日和6月18日。

  除了报纸公告,在施工现场,有些施工队会向沿街门面店散发一些通知,政二街的商户们就接到了这样的通知,但更多的商家却只能在工程开始时才知道又开始在自家门口破路挖沟了。

  工期未能预期完工受损商户可向政府索赔

  “对于因施工方拖延工期造成沿街商户经济损失情况,商家可向政府索赔。”全国著名行政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林鸿朝说。

  就这一现象里双方的法律关系,林博士说,尽管商户们看到的是施工队,但在法律意义上二者不是对等的民事主体关系,造成商户损失的是政府而非施工队,因为施工队是受命于政府进行施工的。对这一工程来说,雨污水管网建设是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施工队只是供应商。道路进行施工是政府的强制措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政府应恪守“政府不得反言”的原则。

  林博士进一步解释说,去年4月,国务院向全国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中规定“诚实守信”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中很明确的一项。在这方面,国务院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这里所说的“补偿”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可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造成的损失综合确定。

  就郑州的具体情况,林博士认为,政府在公开许诺的工期内给商家造成的损失,商家应尽“容忍义务”,毕竟这是公益事业,工程竣工后对商家也有好处。但无故拖延工期给商家造成损失,政府应付一定补偿。商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政府。“政府应为自己的不诚信付出代价。”

  发展公共事业百姓利益不能”无谓牺牲”

  “沿街经商面临的修路风险近年来越来越突出,不尽可能地帮商家降低这一风险,会使商家对政府丧失信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教授分析说。

  张教授指出,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大范围的“造城行动”和“旧城改造行动”,反复修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发展需求成为各地政府不得不为的行为。这样,原来想依靠临路得“地利”之便生财的沿街商家便面临了“路破店堵”的经营风险。应该说,每个商家在经营之初就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但过于频繁的“路破店堵”是他们难以承受的。

  张教授举例说,重庆市江北城片区是一个旧城,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后,他们进行了近10年的反复修扩路,造成沿街商家的大面积歇业、破产,几乎令投资者丧失了信心。

  张教授认为,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路破店堵”也是一种不可抗力,但这种不可抗力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有着质的区别,它可以由政府进行控制。政府应从为商家经营创造良好环境的角度尽可能地降低这一风险。有的政府规定:新建和翻建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约束,但需要真正的落实执行。作为政府,不能因为抱着公共事业的招牌就对百姓利益横加漠视。尽管百姓对公共事业也应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但绝不能“无谓牺牲”。从现行政策上,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并切实贯彻“利民便民”的政策,使公共事业得以发展,也使百姓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记者 杨振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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