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地产开发用地:单宗土地出让不得超过150亩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8年10月9日08:29 大河报 李晓敏 点击数:5511
核心提示:按照要求,各地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商品房开发项目要根据住房规划要求,明确小户型套数和户均面积的有关要求,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要统一规划、统一整理,按“净地”分宗供应。
□记者李晓敏通讯员李燕
本报讯 今后,我省房地产开发用地将有“紧箍咒”,省政府规定:单宗土地出让,最大不能超过150亩。
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土地高效利用,省政府特意出台文件,对单宗土地出让的规模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省辖市不得超过150亩、县(市)不得超过75亩,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按照要求,各地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商品房开发项目要根据住房规划要求,明确小户型套数和户均面积的有关要求,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要统一规划、统一整理,按“净地”分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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