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思达幼儿园扰民事件将有说法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8年9月18日13:51 经济视点报 马洋溢 点击数:5001
核心提示:法庭上,双方表现出“水火不相容”的架势,原告起诉书中,请求法庭判决幼儿园拆除楼下栅栏、停止圈占公共绿地、停止一切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2007年针对久久思达5号楼前幼儿园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一事进行了报道,事隔一年多,双方在私下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选择了对簿公堂。
9月4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久久思达二期工程业主状告楼下幼儿园一案。

各执一词
法庭上,双方表现出“水火不相容”的架势,原告起诉书中,请求法庭判决幼儿园拆除楼下栅栏、停止圈占公共绿地、停止一切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并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代理人李先生称,被告代理人的举证都是为了证明“被告幼儿园的合法性”,这似乎得出一个荒唐的结论:既然幼儿园合法,举办幼儿园需要活动场所,就应该抢占业主公共绿地,就应该在业主窗外吵民、扰民、随意排放油烟,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在法庭上,久久思达业主提供了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附件,其中没有约定“这块土地”归幼儿园或一层业主使用。且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出卖人不得随意改变公共设备、公共设施的使用性质。既然没有约定:就应当视为业主共有。
5号楼业主土地使用证也说明了该栋楼南墙外1.5米属于业主共有,1.5米以外属于该小区业主共有,只登记、不发证,这是根据《郑州市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办理的。
但被告方坚称:这不属于纯住宅楼,特殊情况应当特殊处理。
幼儿园违反规划
从规划上来说,久久思达《建筑规划许可证附件》中提到:5号楼底层是幼儿园,面积649.71平方米。而现在楼下幼儿园的面积已扩大到约1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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