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不接受无依据补偿及退房要求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8年9月12日08:25 每日经济新闻 肖艳 点击数:5202
核心提示:“不能说买了房子后房价上涨了收益就归自己,房价下跌了风险又不承担。”
在近期房价下跌中成为市场关注焦点的万科A(000002,收盘价5.55元)今日发布公告,针对市场流传的 “出台一些对业主进行补偿的措施”的消息作出澄清。公司明确表示:“不可能接受任何没有法律、合同依据的补偿、退房要求。”
公告称,近日,有媒体刊登题为《万科考虑出台对业主赔偿措施》的报道,称“上海万科的有关负责人”透露,万科“目前正在考虑是否有必要在特殊时期出台特殊的规定,在尽量不引起市场大规模混乱的情况下,出台一些对业主进行补偿的措施。”
针对该报道,万科在公告中表示,近期子公司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针对特定项目推出了“喜迎中秋 八盘同庆”的优惠促销措施,市场反应良好。截至9月10日,实现认购360套,认购金额6.16亿元。但在推出这些措施后,部分前期客户向上海万科提出了补偿或退房的要求。
近期,各大房地产公司纷纷采取各种促销措施以刺激需求。对于已经购买住房的人来说,眼看着与自己楼盘相似的新楼盘价格出现打折,相当于自己的投资出现缩水。对此,万科表示,“能够体谅客户的心情。但不可能接受任何没有法律、合同依据的补偿、退房要求,上海万科对此深表遗憾,但这一立场不可能改变。”
昨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购买商品房是客户自己经过考虑做出的决定。一旦签订合同,就意味着接受协议价格,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生效了。“不能说买了房子后房价上涨了收益就归我,房价下跌了风险我又不承担。”
据悉,根据万科现有的规定,客户下了定金之后,在3天时间内可以无理由退定,但是签订了正式合同后,就不可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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