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伤痕累累”管线单位:不沟通便盲目施工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8年7月30日09:11 大河报 康锦 点击数:4369
核心提示:“保护地下管网设施,目前国内还没有很好的办法。”陈会熙说,鉴于管网设施深埋地下,肉眼无法监测,人们只能在其发生漏水、漏气“病变”时才能察觉,管网养护难度比较大。
□记者康锦实习生郭静宇文记者李康图
核心提示
伴随着“哧哧”的漏气声,数米高的天然气气浪破管而出,刺鼻的天然气味瞬间弥漫空中;在自来水管道爆管处,喷涌数米高的“人造喷泉”狂“吐”清水,周边路面陷入一片汪洋……最近,接连发生的多起地下管网在施工中受伤的情况,使得人们重新关注地下管网的“生存状态”,审视施工过程中的“野蛮行为”。
事实上,遭受“工伤”的不仅是天然气、自来水管道,还包括暖气、污水、电缆线等多个公用行业的地下管网设施,涉及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水、电、气、暖等多个层面。
在城市扩建规模日益加大的今天,如何避免这些地下管网设施免受“工伤”,不仅关乎日益紧缺的公用资源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并用之于民,还决定着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能否正常运转。
生活乱了
做不成饭、用不成水居民叫苦
“同一条路面上的管道,4天内竟被接连挖断两次,真不知道工人们是在破路还是在毁管!”提起本月中旬家门口接连发生的两起挖断天然气管道的事情,家住东大街的李大爷气不打一处来。
7月10日下午4时50分许,东大街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东约200米处,一根直径250毫米的天然气主管道被挖掘机挖破,经多部门联合抢险,到下午6时许,“井喷”1个多小时的天然气管道慢慢“闭上了嘴”,管网抢修随即展开。由于事发晚饭时段,附近近万户居民“断炊”。
让李大爷及其邻居没想到的是,事隔仅3天,“断炊”的尴尬再次发生——7月13日下午5时,东大街和郑汴路连接处的燃气管道被挖断,李大爷家这次仍在停气之列。
和李大爷相比,市民陈女士一家在“管网受伤后”的生活更显窘迫。7月22日上午8时许,郑汴路上一处自来水支管被挖破,当天下午2时许阀门被关闭后,附近居民生活用水被迫中断。
“白天还好说,到了晚上回到家,想把身上的汗味冲冲都不能,睡觉前想方便也得出去找公厕,别提有多难受了。”陈女士说,供水中断后,他们一家正常的生活节奏全被打乱。
事实上,李大爷家和陈女士家只是众多家庭中的两个缩影,多数市民都曾“饱受”过断水、停电、断炊对生活带来的不便和痛苦。但除了默默忍受和发发牢骚外,他们对于施工人员“强加”给自己的这种“伤害”无能为力。
损失大了
管道受损、资源浪费数字惊人
生活中,地下管网“受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管道被挖破,除造成管网自身受损外,更主要的是管网内资源的白白流失。以自来水为例,来自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管网处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区共发生施工挖破自来水管的情况78起,造成1220吨清水白白流失,而且个别路段的管道曾多次被挖断。“在水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上千吨水在施工中流失,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资源浪费。按每户居民每月20吨水的使用量估算,流失1220吨水,相当于60多户居民断水一个月。”谈起因施工流失的水资源,管网处相关负责人很心疼。
此外,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区的天然气管道也相继遭受了20多起“工伤”,有的一周内竟发生了3起。
外因多了未经沟通、资料不详,擅自施工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埋藏地下的管网频频遭受“工伤”?采访中,不少管线部门都认为,除施工人员在操作时缺乏安全意识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们缺少和管线所属部门之间的沟通,“没搞清楚管线位置就盲目开挖”。
陈会熙是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管网处主任。在他的印象中,施工方在开工前主动向他们了解地下管网分布情况的案例“很少,几乎没有”。
据陈会熙说,按照规定,施工部门在开工前应先向规划部门申请备案,在获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同时,如果施工地段下埋设有管线,施工方还应及时向管线所属部门咨询,了解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尽可能避免施工时伤及地下管线。“因为缺少沟通,缺乏对地下管线的了解,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常有过失行为。”陈会熙说。
认同这种说法的,还有天然气公司的抢险人员。“没办法,因为施工方很少愿意前来主动了解管线分布情况,为确保所属管线安全,我们有时不得不把管线分布图纸直接送到工地,甚至派专人在施工现场盯守,但依然无法避免管线被挖断的情况发生。”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区管线所副所长张新华说。
内因找了信息差异、工人盲目,误人误己
对于管线部门认定的原因,施工人员有不同的看法。
“有时候,我们也会向有关部门咨询,但得到的答复和管线的实际分布情况有出入,我们按照管线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施工,结果却把管线挖断了,赔钱不说,还耽误工期,我们还觉得自己是冤大头呢?”7月22日,在郑汴路施工工地,瞅着面前“狂喷不止”的水柱,几名施工人员一脸无奈地说,开工前,工头专门向有关部门了解地下管线分布情况,被告知地面1.5米下埋有自来水管道,“可我们刚挖了不到1米,挖掘机就碰着管道了。”工人们说,很多人在接活时都很谨慎,“宁肯干10公里没有管线的路面,也不愿干5公里有管线的路段”。
施工方的“苦水”还不止于此。“具体破路干活的多是雇来的农民工,他们本身缺少安全作业意识,只知道盲目开挖,挖出事了还得由我们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负责人说。
采访中,管线所属部门证实了管线分布“图不副实”情况的客观存在。
陈会熙说,由于受路面复浇和施工改造的影响,地下管线的位置可能会出现相对变动,但变动内容未及时在管线备案中显示出来。“越是这样,施工人员越是要多和管线所属部门沟通,以便掌握最新的管线分布情况。”
索赔难了损失多少、如何计算,居民茫然
据了解,在各管线所属行业制定的行规中,均对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的情况进行了责任认定。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修建建筑物、施工作业、堆放物料等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除向受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外,由城市供水单位责令纠正,可处以赔偿费用或应交费用2倍以下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中也规定:损坏燃气设施,影响用气安全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尽管有法可依,但并不能有效避免地下管线受伤。
“管道被挖坏,我们能做的就是纠正对方在施工中的不当行为,责令相关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但对于责任人在施工中的过失行为,却无法处罚。”郑州市城市供水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个别施工方在闯祸后“蒸发”的情况,甚至会让经济处罚可能以不了了之收场。
相比管线部门可要求责任方经济赔偿,广大市民对于管线被挖破给自己生活造成的诸多不便,却是“无处说理”:“流失的资源会不会均摊到我们头上?三天两头停水、断炊的日子,我们的损失谁来赔?”
对此,开物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朱卫平律师表示,由于居民和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属于合同关系,一旦管道被挖断造成停水停气后,居民可要求上述部门承担违约责任,上述部门也可要求责任方承担侵权责任。但鉴于损失数额不好估算,很少有居民向供应部门索赔。
相关新闻
管网“受伤”·日志
检索本报今年上半年的新闻线索平台,有关管网“受伤”的线索多达数十条,分布范围之广几乎可用“遍地开花”来形容。
1月8日,文化路和新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自来水管道被施工方挖断,周围路面积水严重;同一天,瑞达路和化工路交叉口,天然气管道被挖断,3部消防车紧急赶赴现场处置险情;
1月17日,金水路和玉凤路交叉口天然气管道被挖断;
一天后,棉纺西路天然气管道也被挖断;从3月13日到4月19日,短短一个多月内,银基东门口、农业东路、老107国道与德亿路交叉口、货站街等处均发生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险情;
而从6月1日到6月6日短短一周内,杜岭街与金水路交叉口南、黄河路和经六路附近也接连发生自来水管道为施工单位“所伤”的事情;
7月15日,桐柏路与西站路交叉口,自来水管道被挖断……
管网“受伤”·防范
频受“工伤”,让城市的“地下动脉”日趋“脆弱”,地下管线所属单位和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士,纷纷呼吁对城市道路施工时尽可能“手下留情”,不仅为了保护日渐稀缺的水、电、气、暖等资源,也为了让市民的生活不至于被三天两头的停水、断气打乱节奏。
“保护地下管网设施,目前国内还没有很好的办法。”陈会熙说,鉴于管网设施深埋地下,肉眼无法监测,人们只能在其发生漏水、漏气“病变”时才能察觉,管网养护难度比较大。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像巡管仪、听音杆等一些高科技器具已被用来监测、养护地下管线,如果这些器具将来能够提供给路面施工方使用,无疑会帮助他们在施工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损坏管线的情况发生。”
更多的社会人士则认为,要使地下管线免受“工伤”,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刻不容缓。
7月22日,郑汴路上一处自来水支管被挖破,形似喷泉。
7月13日下午,东大街和郑汴路连接处的燃气管道被挖断。记者陈晓东摄
核心提示
伴随着“哧哧”的漏气声,数米高的天然气气浪破管而出,刺鼻的天然气味瞬间弥漫空中;在自来水管道爆管处,喷涌数米高的“人造喷泉”狂“吐”清水,周边路面陷入一片汪洋……最近,接连发生的多起地下管网在施工中受伤的情况,使得人们重新关注地下管网的“生存状态”,审视施工过程中的“野蛮行为”。
事实上,遭受“工伤”的不仅是天然气、自来水管道,还包括暖气、污水、电缆线等多个公用行业的地下管网设施,涉及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水、电、气、暖等多个层面。
在城市扩建规模日益加大的今天,如何避免这些地下管网设施免受“工伤”,不仅关乎日益紧缺的公用资源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并用之于民,还决定着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能否正常运转。
生活乱了
做不成饭、用不成水居民叫苦
“同一条路面上的管道,4天内竟被接连挖断两次,真不知道工人们是在破路还是在毁管!”提起本月中旬家门口接连发生的两起挖断天然气管道的事情,家住东大街的李大爷气不打一处来。
7月10日下午4时50分许,东大街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东约200米处,一根直径250毫米的天然气主管道被挖掘机挖破,经多部门联合抢险,到下午6时许,“井喷”1个多小时的天然气管道慢慢“闭上了嘴”,管网抢修随即展开。由于事发晚饭时段,附近近万户居民“断炊”。
让李大爷及其邻居没想到的是,事隔仅3天,“断炊”的尴尬再次发生——7月13日下午5时,东大街和郑汴路连接处的燃气管道被挖断,李大爷家这次仍在停气之列。
和李大爷相比,市民陈女士一家在“管网受伤后”的生活更显窘迫。7月22日上午8时许,郑汴路上一处自来水支管被挖破,当天下午2时许阀门被关闭后,附近居民生活用水被迫中断。
“白天还好说,到了晚上回到家,想把身上的汗味冲冲都不能,睡觉前想方便也得出去找公厕,别提有多难受了。”陈女士说,供水中断后,他们一家正常的生活节奏全被打乱。
事实上,李大爷家和陈女士家只是众多家庭中的两个缩影,多数市民都曾“饱受”过断水、停电、断炊对生活带来的不便和痛苦。但除了默默忍受和发发牢骚外,他们对于施工人员“强加”给自己的这种“伤害”无能为力。
损失大了
管道受损、资源浪费数字惊人
生活中,地下管网“受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管道被挖破,除造成管网自身受损外,更主要的是管网内资源的白白流失。以自来水为例,来自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管网处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区共发生施工挖破自来水管的情况78起,造成1220吨清水白白流失,而且个别路段的管道曾多次被挖断。“在水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上千吨水在施工中流失,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资源浪费。按每户居民每月20吨水的使用量估算,流失1220吨水,相当于60多户居民断水一个月。”谈起因施工流失的水资源,管网处相关负责人很心疼。
此外,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区的天然气管道也相继遭受了20多起“工伤”,有的一周内竟发生了3起。
外因多了未经沟通、资料不详,擅自施工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埋藏地下的管网频频遭受“工伤”?采访中,不少管线部门都认为,除施工人员在操作时缺乏安全意识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们缺少和管线所属部门之间的沟通,“没搞清楚管线位置就盲目开挖”。
陈会熙是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管网处主任。在他的印象中,施工方在开工前主动向他们了解地下管网分布情况的案例“很少,几乎没有”。
据陈会熙说,按照规定,施工部门在开工前应先向规划部门申请备案,在获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同时,如果施工地段下埋设有管线,施工方还应及时向管线所属部门咨询,了解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尽可能避免施工时伤及地下管线。“因为缺少沟通,缺乏对地下管线的了解,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常有过失行为。”陈会熙说。
认同这种说法的,还有天然气公司的抢险人员。“没办法,因为施工方很少愿意前来主动了解管线分布情况,为确保所属管线安全,我们有时不得不把管线分布图纸直接送到工地,甚至派专人在施工现场盯守,但依然无法避免管线被挖断的情况发生。”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区管线所副所长张新华说。
内因找了信息差异、工人盲目,误人误己
对于管线部门认定的原因,施工人员有不同的看法。
“有时候,我们也会向有关部门咨询,但得到的答复和管线的实际分布情况有出入,我们按照管线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施工,结果却把管线挖断了,赔钱不说,还耽误工期,我们还觉得自己是冤大头呢?”7月22日,在郑汴路施工工地,瞅着面前“狂喷不止”的水柱,几名施工人员一脸无奈地说,开工前,工头专门向有关部门了解地下管线分布情况,被告知地面1.5米下埋有自来水管道,“可我们刚挖了不到1米,挖掘机就碰着管道了。”工人们说,很多人在接活时都很谨慎,“宁肯干10公里没有管线的路面,也不愿干5公里有管线的路段”。
施工方的“苦水”还不止于此。“具体破路干活的多是雇来的农民工,他们本身缺少安全作业意识,只知道盲目开挖,挖出事了还得由我们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负责人说。
采访中,管线所属部门证实了管线分布“图不副实”情况的客观存在。
陈会熙说,由于受路面复浇和施工改造的影响,地下管线的位置可能会出现相对变动,但变动内容未及时在管线备案中显示出来。“越是这样,施工人员越是要多和管线所属部门沟通,以便掌握最新的管线分布情况。”
索赔难了损失多少、如何计算,居民茫然
据了解,在各管线所属行业制定的行规中,均对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的情况进行了责任认定。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修建建筑物、施工作业、堆放物料等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除向受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外,由城市供水单位责令纠正,可处以赔偿费用或应交费用2倍以下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中也规定:损坏燃气设施,影响用气安全的,责令赔偿损失,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尽管有法可依,但并不能有效避免地下管线受伤。
“管道被挖坏,我们能做的就是纠正对方在施工中的不当行为,责令相关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但对于责任人在施工中的过失行为,却无法处罚。”郑州市城市供水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个别施工方在闯祸后“蒸发”的情况,甚至会让经济处罚可能以不了了之收场。
相比管线部门可要求责任方经济赔偿,广大市民对于管线被挖破给自己生活造成的诸多不便,却是“无处说理”:“流失的资源会不会均摊到我们头上?三天两头停水、断炊的日子,我们的损失谁来赔?”
对此,开物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朱卫平律师表示,由于居民和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属于合同关系,一旦管道被挖断造成停水停气后,居民可要求上述部门承担违约责任,上述部门也可要求责任方承担侵权责任。但鉴于损失数额不好估算,很少有居民向供应部门索赔。
相关新闻
管网“受伤”·日志
检索本报今年上半年的新闻线索平台,有关管网“受伤”的线索多达数十条,分布范围之广几乎可用“遍地开花”来形容。
1月8日,文化路和新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自来水管道被施工方挖断,周围路面积水严重;同一天,瑞达路和化工路交叉口,天然气管道被挖断,3部消防车紧急赶赴现场处置险情;
1月17日,金水路和玉凤路交叉口天然气管道被挖断;
一天后,棉纺西路天然气管道也被挖断;从3月13日到4月19日,短短一个多月内,银基东门口、农业东路、老107国道与德亿路交叉口、货站街等处均发生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险情;
而从6月1日到6月6日短短一周内,杜岭街与金水路交叉口南、黄河路和经六路附近也接连发生自来水管道为施工单位“所伤”的事情;
7月15日,桐柏路与西站路交叉口,自来水管道被挖断……
管网“受伤”·防范
频受“工伤”,让城市的“地下动脉”日趋“脆弱”,地下管线所属单位和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士,纷纷呼吁对城市道路施工时尽可能“手下留情”,不仅为了保护日渐稀缺的水、电、气、暖等资源,也为了让市民的生活不至于被三天两头的停水、断气打乱节奏。
“保护地下管网设施,目前国内还没有很好的办法。”陈会熙说,鉴于管网设施深埋地下,肉眼无法监测,人们只能在其发生漏水、漏气“病变”时才能察觉,管网养护难度比较大。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像巡管仪、听音杆等一些高科技器具已被用来监测、养护地下管线,如果这些器具将来能够提供给路面施工方使用,无疑会帮助他们在施工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损坏管线的情况发生。”
更多的社会人士则认为,要使地下管线免受“工伤”,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刻不容缓。
7月22日,郑汴路上一处自来水支管被挖破,形似喷泉。
7月13日下午,东大街和郑汴路连接处的燃气管道被挖断。记者陈晓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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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汴融城风云激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