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露面
昨日上午9时20分许,众媒体和10名业主代表在21世纪社区新世纪物业大厦门外等待参加协商。此时,该小区物业管理方郑州新世纪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楼中楼物业管理处经理助理李女士称,协商地点在物业大厦一楼3号会议室,但只允许之前确定的10名业主代表参加,之后叫来另外一名物业人员辨认在场业主。稍后,一家电视媒体的记者与物业公司协商参与旁听采访,被物业公司拒绝。
9时30分许,记者以业主身份和其他10名业主代表来到指定会议室。约2分钟后,物业公司总经理李大康、物业公司新楼中楼物业管理处周经理及经理助理李女士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共7人来到会议室,一起前来的还有21世纪社区居委会张姓负责人。
协商开始前,业主代表要求对方介绍身份。当业主对开发商和柳林镇政府的缺席提出疑问时,21世纪社区居委会张姓负责人称,镇政府因为工作原因下基层了。但开发商为何缺席,无人表态。业主代表表示,既然开发商缺席,他们愿意和物业先行协商。
正式协商开始前,业主代表们说,既然是面对面公开地沟通和协商,他们想请在外等候的约6家媒体进来参与旁听,但遭到物业公司总经理李大康的拒绝。
物业公司称“无责”
协商开始后,双方辩驳的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业主认为,车库被水淹是因为车库排水设施和建造设计存在问题;物业称是因市政道路积水回灌所致。
二、业主认为,事发后物业没有尽到预警、告知等义务;物业称他们尽了力,履行了物业的义务。
三、业主认为,水淹停车场不断上演,但迟迟得不到改造,物业也应担责;物业称他们只负责在现有的小区设施基础上为业主服务,而不是改造社区。
9时50分许,当双方正在争论时,会议室的门被推开,外面的媒体记者蜂拥而入。一直在做记录的物业公司总经理李大康见状迅速起身离开。其他物业人员正欲离开时,被业主代表拦了下来。
物业公司新楼中楼物业管理处周经理说,业主买房时所交的维修基金在政府有关部门而不在物业管理部门,因此,业主买了房而让物业改造、维修相关设施的做法不现实。面对众媒体,周经理表态:“在这个问题上,物业没有责任,物业的态度是积极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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