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新乡市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乡市人民政府提出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进程,提高全市居住环境质量,满足全市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达到住者有其居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乡市2006-2010住房建设规划》、《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年24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新政2007年51号)、《新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新政2007年14号)、《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年46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编制。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 强化居住空间与基础设施和景观环境的协调,优化住房空间布局,盘活土地资源、引导住房空间集约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丰富住房供应方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的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住房条件。
1. 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落实战略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
2. 调整住房供求关系。加强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保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
3.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合理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和建设模式。
4.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要求。
5. 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重点保证政策保障性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合理布局住房区位,引导房地产市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方向发展。
6. 合理安排住房用地的区位。充分考虑城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第四条 适用范围。新乡市建成区包括: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四个行政区。
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是我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控制和指导的主要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第六条 本规划包括文本、附表和相关图纸。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七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我市住房现状调查和近两年的商品房交易情况,至2007年底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224.9万㎡
第八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新乡市城市“十一五”近期建设规划》推测,2012年我市城市人口将达到115万人,其中:中心城区107.7万人、凤泉区7.3万人;居民人均住房达到30㎡的规划目标。2012年我市住房总需求1575.19万㎡,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67.94万㎡、廉租房11.36万㎡、普通商品住房950.76万㎡、其他商品房406.39万㎡。
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方针
第九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十条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57683套、建筑总面积1575.19万㎡。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的住房135899套、建筑面积1130.06万㎡,占规划期内住房建设总量的72%。
1. 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25509套,建筑面积1357.15万㎡。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的普通商品住房105639套、建筑面积950.76万㎡,占商品房建设总量的70%。
2. 规划期内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30260套,建筑面积179.3万㎡。其中:建设经济适用房27988套、建筑面积167.94万㎡;建设廉租住房2272套,建筑面积11.36万㎡,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内配建或集中新建,套型面积小于50㎡。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1. 规划期内,市中心城区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28140套,建筑面积166.70万㎡,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5988套、建筑面积155.94万㎡,廉租住房2152套、建筑面积10.76万㎡。建设商品住房117520套,建筑面积1269.74万㎡,其中:普通商品房98841套,建筑面积889.57万㎡,其他商品房19870套,建筑面积380.17万㎡。
2. 规划期内,凤泉区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2120套,建筑面积12.6万㎡,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000套、建筑面积12万㎡,廉租住房120套、建筑面积0.6万㎡。建设商品房7989套,建筑面积87.41万㎡,其中:普通商品房6798套、建筑面积61.19万㎡,其他商品房1191套、建筑面积26.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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