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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建设计划(2008-2009)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8年5月23日18:03 信阳市规划管理局 点击数:4442
  核心提示:信阳市住房建设计划。本计划的规划区为信阳市规划建设区,计划期限为2008年至2009年。
信阳市住房建设计划(2008-2009)
 
文         本
说    明   书
基础资料汇编
  图         纸
 
 
 
信阳市房产管理局
信阳市规划管理局
信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二○○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三章 计划目标和方针
第四章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第五章 政策与策略
第六章 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七章 附则
附表
图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办发【2006】37号文要求,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  本计划以《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和《信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计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信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  本计划的规划区为信阳市规划建设区,计划期限为2008年至2009年。
第五条  在计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规划,应与本计划协调。
第六条  本计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  本计划包括文本、附表以及附件。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八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我市2007年住房调查,至2007年底,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269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及更新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府兴建政策性住房)251.18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540.72万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477.1万平方米。
第九条  计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信阳市住房建设规划》确定,2008年住房建设面积为113.14平方米,2009年住房建设面积为196.13平方米。(详见附表)
第三章 计划目标和方针
第十条  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计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3.83万套,总建设面积177.45万平方米。
1、计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83万套,建筑面积164.18万平方米。
2、计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2.0万套,建筑面积121.27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万套,建筑面积76.63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0万套,建设面积50.0万平方米。
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计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3、计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建设住房164.18万平方米,盘活存量土地建设商品住房42.1万平方米。
第十四条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1、计划期内,浉河区建设政策性住房0.28万套,建筑面积17.0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0.44万套,建筑面积39.53万平方米。
2、计划期内,平桥区建设政策性住房0.28万套,建筑面积17.0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31万套,建筑面积117.69万平方米。
3、计划期内,羊山新区建设政策性住房0.55万套,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08万套,建筑面积96.72万平方米。
4、计划期内,工业城建设政策性住房0.13万套,建筑面积8.0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0.15万套,建筑面积13.04万平方米。
5、计划期内,南湾管理区建设政策性住房0.13万套,建筑面积8.0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0.12万套,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
第十五条  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根据《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及《信阳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计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0.49万套,建设面积44.07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0.99万套,建筑面积60.4万平方米;
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1.34万套,建设面积120.11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1.01万套,建筑面积60.87万平方米;
第十六条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计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1、将羊山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计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我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2、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发展周边生活便利地区。
第四章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计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新区转移。
第十八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16平方公里(不含城中村改造重建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1.35平方公里,政策性住房用地为0.81平方公里。
第十九条  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
1、商品住房用地:计划期内,新供应1.35平方公里商品住宅用地中,1.24平方公里的住宅用地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存量土地盘活总量为0.11平方公里。
2、政策性住房用地:计划期内,新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总量为0.81平方公里,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0.41平方公里,公共租赁房用地0.4平方公里。
第二十条  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
1、商品住房用地:计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用地中,浉河区为0.23平方公里,平桥区为0.21平方公里,羊山新区为0.64平方公里,工业城为0.08平方公里, 南湾管理区为0.06平方公里。盘活存量商品住房用地中,浉河区为0.06平方公里,平桥区为0.04平方公里,羊山新区为0.05平方公里,工业城为0.02平方公里, 南湾管理区为0.02平方公里。
2、政策性住房用地:新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浉河区为0.06平方公里,平桥区为0.06平方公里,羊山新区为0.11平方公里,工业城为0.03平方公里, 南湾管理区为0.03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浉河区为0.06平方公里,平桥区为0.06平方公里,羊山新区为0.11平方公里,工业城为0.03平方公里, 南湾管理区为0.03平方公里。
第二十一条  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
2008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0.37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0.31平方公里,盘活存量0.06平方公里),政策性住房用地0.4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21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0.19平方公里);
2009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0.97平方公里(新供应住宅用地0.86平方公里,盘活存量0.11平方公里),政策性住房用地0.41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0.2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0.21平方公里);
第五章 政策与策略
第二十二条  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计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第二十三条  加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深化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条  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政策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第二十五条  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及房地产,制止违法囤积土地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积极稳妥的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
第二十七条 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严格按照国家调控政策,征收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
第二十八条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对不符合计划控制性要求,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第三十条 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预警与金融风险防范联合监测机制;加强住房调查,计划期内完成全市住房状况普查。
第三十一条 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十二条 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计划期内,应制定全市住房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法制体系。
第六章 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建立住房建设计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加强政策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住房管理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强化住房建设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计划的重要手段。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是计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体依据。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核准计划选址。
第三十五条 加强计划实施的技术管理。在住房建设计划编制体系、目标、内容、方法及标准上与上层次计划紧密协调,建立住房资源的动态检测系统与长效监测管理机制。
第三十六条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提升住宅科技的水平。
第三十七条 完善住房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住房计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纠正违反住房计划的行为并追究责任,加强住房计划实施的检查,完善住房建设计划公共参与机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计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计划由信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计划由信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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