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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开发商的交涉
徐先生:我已经购房,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现在没有急于办理入住(并不是对房屋有什么不满)。但开发商已经再三致电我说如果我不办理入住手续,将会处罚我。 我想知道的是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吗?开发商处罚我站得住脚吗?
解答: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的约定,购房者应于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后收房,若业主逾期收房,则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开发商有权主张相应的权利。
郝先生:我是郑州中原区一家大型小区的住户,当初为了照顾老人的方便买了那个小区的1楼居住,当时买时楼下是车库,可是从去年开始,这个车库忽然成了一个仓库,天天早上六点多钟,那里就开始搬运货物,嘈杂声严重影响住户的休息,影响最严重的是1楼的住户。由于我们当初的合同上明文规定,车库只能用做车库,禁止他用,为此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但是物业公司的答复是:楼下的车库是被个人购买的,他们无权干预人家车库他用行为,他们这样做对吗?这是不是商业欺诈行为呢?
解答:根据权威部门相关介绍,无论业主自用还是出租,都不应该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解决,要尽可能地依靠业主自治,自我管理的方式,这样会有助于解决矛盾,但如果实在行不通,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共同财产
陈女士:我的丈夫在我们婚前以个人按揭贷款,还贷部分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怎么处理?
解答: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前购买房屋进行按揭贷款的,该房屋同样属于个人财产。同样按揭也属于个人。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的,并不改变该房屋的个人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对于未归还的债务为归还债务,对于归还贷款属于配偶一方清偿一部分,应该予以返还。
张先生:我准备通过个人中介公司买一套二手房,但是这个房子是一家公司的,属于单位产权,在购买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解答:购买单位住房或者是购买个人住房实际上是平等的买卖行为,是可以购买的。这个房屋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是公司所有股东的财产,首先要有股东全体同意的决议,这作为一个先决条件。如果有这样一个决议,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赵先生:我当初是按揭买房,签订合同时都是我和我朋友两个人的名字,以我的名义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共同签字,以期房做的抵押,但是现在尚未交楼的房产证,我和我朋友协商好只填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该怎么样办理相关的手续,是不是需要作一下公证。我也咨询了开发商,说是没有办法办,我想问办一个放弃共有声明,然后再作公证,行不行?
解答:双方办理一个协议是可以的,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因为赵先生的房地产权证还没有取得,可能办理公证有一定难度。但是如果这个协议确实是他这个朋友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话,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协议即使不办理公证的话也是有效的。这当中有一个问题,他放弃他的部分权利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讲是不禁止的,是在真实意志情况下,是在情愿情况下产生的。法律上没有说这样的放弃行为一定要作公证,但是最好去作一个公证。此外,等房地产权证办好之后再去办公证也是可以的。
孙先生:我和我的女朋友共同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我付的,贷款是我还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我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要分手了,女朋友一分钱没有出过,这个房子是不是也要算我女朋友的?
解答:从法律上来讲,共同办了产权证,应该说是共同购买的。但在法律上,也会讲真实性原则,如果孙先生和女友没有结婚,其女友也的确是一分钱没有出,应该说他的女友不具有这个房子的权利。
魏女士:现在我和丈夫准备离婚,而丈夫曾买有一套房子,产权人只写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我现在担心丈夫会在离婚前偷偷把房子卖掉。
解答:首先,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建议魏女士到产权交易中心要求登记一下,请求产权中心处理一下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需要补充的是,根据现行的房地产登记条例来看,魏女士作为房子主人的妻子,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这样一个登记也是完全可行的做法。
关于买卖房子
王先生:我前几天签了个买卖合同,买了一处房产,但由于种种迹象,我觉得卖方的身份有点让人怀疑,现在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万一卖方身份真的有问题的话,我们的交易是不是可以推翻。
解答:最后的结果是这个房屋已经过户了,过户了的话产权交易中心肯定经过了严格的审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是不会有多大问题的。
张先生:是不是在预售证范围之内的房子,都可以办房产证?若手续合法,整个办证过程大约需多长时间?
解答:只要合法取得的预售许可证,都可以办理产权。但如果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这样的房子是不可能办理产权的。而按照规定,新建的商品房,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证件提交齐全就可以办理。
白先生:请问:我想买别人已经按揭的房子,贷款20多万元,17年付清,各种材料已上交备案,但房产证还未办下来,他能否撤销合同,我能否买这套新房?这个房子算不算二手房?
解答: 您好,您这种情况合同是撤销不了的,关系到房管局备案、银行的贷款、开发商合同的变更。国家规定抵押中的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所以这套房子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若想交易出售房,必须提前还清银行欠款才能上市交易。如果交易,这肯定是二手房。
楚先生:我有意向按揭买房,26万元房款,按揭10万元,我想问的是首付16万元必须一次付清吗?我想留四五万元到开发商把房产证办下来后再付,假如开发商违约可以对其起制约作用。
解答: 您好,既然是首付当然是一次付清。您留几万就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吗,若是不良开发商你就是留10万元也是一样的后果,何况,银行方面也不大可能在你按揭未付清的情况下,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建议你还是慎重选择,买房子的时候挑选那些在资质、诚信以及品牌上较好的开发商。
仝先生:二手房买卖时, 产权的转移以产权转移登记备案为准,那么是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了,就表示交易成功了呢?我的理解是既然房地产公司已经受理,就说明符合买卖关系,双方也签字认可,就已经是买家的房子了。我的理解对吗?
解答:你这种属于合同转让,产权的转移以产权转移登记备案为准,这里只是开发商签字受理还不算是产权的转移,即房产也不是卖方的。合同只能证明你们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并不能证明产权的转移就成立,产权证是唯一的证明。 (商报记者 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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