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也头疼:业主种种理由拒缴物业费
大河楼市网 www.dahels.com 2007年12月29日09:16 新闻晨报 佚名 点击数:2664
核心提示: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区物业费收缴不如意,多数拖欠者以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为由拒缴。也有一些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没有达到物业费的等级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区物业费收缴不如意,多数拖欠者以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为由拒缴。也有一些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没有达到物业费的等级标准。
业主以物业未尽责拒缴
家住浦东新区东方路的袁先生最近收到一封律师函。“是物业发出的挂号律师信,催促我们尽快缴纳物业费。”袁先生表示,小区部分业主从2005年起就拒绝缴纳物业费用,有的是感觉小区保安不力,有的是认为配套服务不到位。
另一位小区业主严先生表示,暂时拒缴物业费的目的是督促物业改进服务。“物业的服务得到改善,我们就会补上所有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不想对簿公堂
闵行区莲花路一大型小区物业负责人称,该小区近15%的业主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物业最终的胜诉率较高,然而,与业主对簿公堂,并非物业公司所愿。
普陀区一大型小区物业经理告诉记者,由于业主原因而不缴物业费的,他们一般会先给业主发去律师函,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业主会主动缴纳。不过,许多业主购房后并不入住,收费因此变得困难。
问题应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记者从本市一些法院了解到,业主多以“维权”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审理的结果往往是业主败诉。业内人士指出,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对物业服务存在疑问,应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如直接向物业公司、业委会反映,必要时也可向所在地房地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不符约定,业主还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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